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yimeng800 2008-3-3 22:10

两肋插刀

我很喜欢  朋友的 女朋友  怎么也忘不掉

[[i] 本帖最后由 yimeng800 于 2008-3-5 21:36 编辑 [/i]]

dontknow 2008-3-4 22:50

两个观点,你说的好像一样啊,
一个不可欺,自然是不追了
还有一个活受罪,既然受罪,也是不追了
建议楼主改一下

dontknow 2008-3-5 21:52

我觉得这不算是不顾情义吧,谁能让那个女孩幸福,谁就应该获得

liweiqi1984 2008-3-24 19:46

 为朋友当然要两肋插刀了,所以帮他分担一下满足她的需要也是应该的嘛!!!

fkb 2008-7-3 15:48

不该有的就一定要忘掉,忘不掉也得忘掉!!

HELLOMOTO 2008-7-3 16:07

社会、生活是现实的。我朋友的女友我很喜欢,但是我朋友很穷,她跟他两年只能逛街没能买一件自己喜欢的衣服,没敢看一场电影只能买盗版碟,没收过一支鲜花更别说项链戒指,甚至他回家的火车票还要女孩给他买(她的收入也不好)。我很爱她,我不愿意见到她这么受苦,所以在和朋友好好谈过后,我开始追求她,朋友自己淡出。后来的日子,她在我全身心的呵护下生活得非常愉快。所以我觉得,有钱不是万能,但是至少九千能,爱情不能脱离经济基础搞帕拉图式的。只要能给她带来幸福愉快高质量的生活,我背负点骂名又有什么所谓?反之,若自己不能给她带来好的生活,再爱也应该放弃!

gm730224 2008-10-8 08:58

我觉得这不算是不顾情义吧,谁能让那个女孩幸福,谁就应该获得,若自己不能给她带来好的生活,再爱也应该放弃!

wda1435 2008-10-8 19:46

还是忘掉的好呀。不然连朋友都没的做呀。。。。。

鐵棍仔 2009-8-26 07:25

朋友妻不可欺,既然是朋友就不應該,放棄吧

lywen 2009-9-12 02:21

看他愿不愿意了,谁也挡不住,顺其自然好点

flztsw007 2009-9-12 15:03

追和不追的理由不是这样滴,未婚之前,任何人都有权利追求幸福的权利,结婚之后,任何人都没背叛的理由!

King123456911 2009-9-12 21:01

朋友妻,不可戏!做人还是要注重道德的!不然就是让你们在一起,难道你们俩心里没有疙瘩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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